2019年8月26日,新修訂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》(以下簡稱:《藥品管理法》)經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,將于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。
為了更深入學習修訂前后法規的不同,更好的指導藥品生產管理工作,2019年8月30日下午,佑華制藥(樂山)有限公司總經理王志良組織公司中高層管理人員開展了《藥品管理法》的宣講學習,對法規細則進行了串講,并重點對“第二章:藥品研制和注冊、第三章: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、第四章:藥品生產、第七章:藥品上市后管理、第九章:藥品儲備和供應,調整藥品管理、藥品包裝的管理相應內容至其他章節”等內容進行了對比講解。
《藥品管理法》鮮明提出藥品管理應當以人民健康為中心,堅持風險管理,堅持社會共治,圍繞著藥品質量這個重大問題,規定了醫藥事業一切活動的基本準則和行為規范,對加強藥品監督,提高藥品質量,促進醫藥衛生事業的發展有深遠意義。
王總強調:公司各部門應以部門為單位,加強學習,細化深入貫徹新修訂的《藥品管理法》,并視法規立法宗旨為己任,不忘行業初心、牢記行業使命,強化安全生產質量規章制度,為生產優質高效的藥品做出我們應有的貢獻。